保育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
保育师是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的工作人员。
2021年10月,该职业进入2021年第三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保育员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保育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育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经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 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以上为2019年版通用申报条件,如遇有(职业)工种申报条件与上述有差异,以该职业(工种)现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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